木托盤材質對性能特點的影響
木托盤由原木制成,原木由木托盤制造商干燥并成型,以減少水分和應力,然后切割、刨光、拉邊和其他精加工處理以形成板材。然后,用防脫落的射釘將板材裝訂成半成品托盤,進行整理、防滑處理和蠟封處理,可用于貨物的包裝和運輸。木托盤的原材料木材是決定優質木托盤的重要因素,不同木材生產出來的木托盤,性能特點也不一樣。
目前,國內木托盤的材料主要有松木雜木、松木和硬質雜木。不同材料的木托盤的性能特點不同。原因如下:
1、楊木類木材屬于闊葉樹。材料松軟,耐久性差。適用于制造承載要求較低的木質托盤;歐洲托盤標準明確規定不得使用白楊木。
2、松木類木材屬于針葉樹種,種類繁多,適用范圍廣,尤其是落葉松、黃花松、白松、紅松。落葉松質地厚實,木材堅硬,價格適中。它是制造托盤的常用材料之一;白松和紅松顏色潔白,質地細膩,外形美觀。它們主要用于制作精美的包裝,但價格較高。
3、闊葉樹的硬雜木類木材,如榆樹、樺樹、刺槐和柳樹,很常見。其質地致密,木材堅硬、沉重,承載能力好,價格適中,但大型型材很少。
4、松雜木是由松木和雜木的混合原木。與原松木相比,其穩定性不如松木。因此,由松雜木加工而成的木托盤承載力和耐久性較差,僅適用于制造承載要求較低的木托盤。
事實上,無論使用何種木材來加工和生產木托盤,木材都應具有適當的硬度、較小的膨脹和收縮、無翹曲、無開裂、低酸度、對內部內容物無腐蝕、易于釘扎和較強的持釘力。
木托盤選用木材時,除了其性能特點外,還應注意以下內容,如:選用木材時對其含水率提出明確要求,原則上應低于20%;選擇木材時,要求其斜紋斜度小于1/10,木節直徑小于木材寬度的1/3,釘位和兩端應無木節。用作受力構件的木材鈍邊和樹皮的尺寸不得超過厚度的1/2,寬度方向不得超過2cm;板上不得有大于1.2cm的木結孔、蟲洞、死結和漏結;要求木材供應充足,價格便宜。